1、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
2、法律分析: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3、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你只要看合同法或相关司法解释 对其有无书面形式要求就好了。
4、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保险合同、赠与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包括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表现。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5、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不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
3、法律分析: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最大的区别体现于生效要件上的不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
法律主观: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特定方式订立才会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要求采取特定方式,当事人约定订立就生效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遗赠扶养协议等就属于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就属于非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
法律主观: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订立方能成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对合同成立的形式没有特别要求的合同。